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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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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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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考生的通知

时间: 2015-12-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34 收藏
2016年广西省飞行技术专业初检工作安排 广西省考生请注意: 2016年我院在广西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将在南宁、桂林等部分市(县)设立初检点,考生可自行就近选择初检点参加初检。 现将我院的初检时间地点安排通知如下: 我院在广西省的初检工作已经结束,错过初检时间的同学请于12月9日上午10:00到桂林市铁道部桂林疗养院(桂林市中山南路4号,南溪山公园旁)参加初检。
所在市 初检时间 初检地点 柳州市 2015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 柳州市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 桂林市 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 中山中学(桂林市漓滨路19号)
南宁市 宾阳县:11月11日上午9:00--11:30,宾阳中学 横县: 11月12日上午9:00--11:30,横县中学 武鸣县:11月13日上午9:00--11:30,广西民族高中 市区:11月14日上午9:00--11:30,南宁市第二中学(新民校区),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9号
北海市 11月16日上午9:00--11:30,北海九中 贵港市 11月18日上午9:00--11:30,贵港市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 玉林市 11月19日上午9:00--11:30,玉林市考试院5楼会议室,玉林市香莞路11号
梧州市 11月20日上午9:00--11:30,梧州市第一中学阶梯教室,广西梧州市文澜路11号

2015年10月26日 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招飞信息网:http://218.6.160.210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838-5183478 QQ:383155710 附件: 一.2016年计划在广西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3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广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数为准),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招飞对象:参加2016年广西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只招男生。培养目标为各航空公司飞行员、飞行教员。 三.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2.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健康评定,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要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和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报名初检:符合自荐标准的考生,持身份证,现场报名并参加初检(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2015年3月5--7日组织实施,地点:桂林市铁道部桂林疗养院。(考生严格按初检合格后所发的体检通知单要求按时参加体检) 3.2015年3月前对选拔基本合格的考生发放合格通知书。 4.录取:2015年7月初,根据招飞计划择优录取达到招飞控制分数线的合格考生。 5.被录取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110)±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