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各类别录取分数控制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规定,现将我院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各类别拟录取分数控制线及拟录取137名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分数控制线
考生类别 |
专业 |
拟录取分数控制线(分) |
备注 |
彝区“9+3” |
护理 |
179.33 |
|
藏区“9+3” |
护理 |
190.67 |
|
其他事宜:
1.公示期为6月12日至16日,共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
2.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申请(须家长签字)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不再递补。
3.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4.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5.学院9+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处理。
7.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8.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9.学院网址:http://www.svchr.edu.cn/
2020年6月12日
附:
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
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模版)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本人姓名XXXX,性别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名参加贵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被贵院拟录取为XXXXXX专业2020级三年制大专新生,由于XXXXXXX原因,本人自愿放弃贵院的拟录取资格,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