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1.校 本 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嘉祥路801号2.永春校区: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于1890年,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办学至今已有131年。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48亩,教职员工466名,全日制在校生8746人。学校现有东海校区和永春校区,设置两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两园”的办学格局。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部),设置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特殊教育和休闲服务与管理等17个专业。学校拥有一批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杰出青年科研人才、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等;拥有一批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省级“质量工程”等项目,在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省级教学成果奖中屡获佳绩;拥有校内实训基地29个,校外实践基地179个。
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三爱”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学前教育专业为品牌优势,以师范类办学为主的示范性现代幼高专名校,并成为福建省幼教人才培养高地。近年来,学校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和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态势,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招生计划
1.以教育厅发布的计划为准。
2.注意事项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其中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2)学前教育专业为“三二分段制”模式,前三年在联办中职学校就读,后两年回本校区就读。
(3)艺术教育专业为五年一贯制模式,五年均在东海校区就读。
(4)舞蹈教育专业有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模式。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五、录取规则
1.报读五年一贯制艺术教育专业、舞蹈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且成绩合格。五年一贯制的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录取将各地2021年中招高中线下60分设为最低分数控制线,依据面试合格考生志愿,按第一志愿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优先向第二志愿(须专业面试合格)填报该专业且分数达到当地2021年中招五年制高职满足高中线下60分内的考生征集录取意愿。若生源仍旧不足,由我校招办联系有关设区市招生办根据《福建省关于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福建省五年制高职教育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协商解决。
2.“三二分段制”舞蹈教育专业需进行面试,具体面试事宜由联办中职学校负责,详情咨询联办中职学校。
3.学前教育专业无需面试,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最低控制线以各地市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4.泉州地区、莆田地区、宁德地区考生报考五年专批次为提前批。其中泉州地区考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按普高总分的60%做为最低控制线。泉州地区考生出档后将通过电话告知,以缴费为准,五年一贯制由我校执行,三二分段制由各联办校执行。考生确认后,不得退档。
5.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六、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
前三年免学费。后两年,(1)学前教育专业,6000元/生.学年;(2)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
3.代办费:预收6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师范类专业学生(公费师范生除外)需通过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证考试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 校 网 址:http://www.qzygz.edu.cn/
招 生 咨 询 电 话:0595-22392362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95-28067159(艺术学院)
招生投诉电话:0595-22387109
九、本章程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二〇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