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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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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8-84879035,028-84879040

官方网址:http://www.cnsnvc.com/ http://www.cnsnvc.com/zsjy/zsgz.htm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5-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378 收藏

部编学院代码:14513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以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

1.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一环路东一段199号

2.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三、招生计划

我院共有12个专业参与招生,分别为护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预防医学。

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在录取时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5.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我院医学类专业对色弱、色盲等不符合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6.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大于25度、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脑瘫等以上疾病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我院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7.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填报。

8.助产专业仅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9.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0.我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考虑。

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13.我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五、学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 招生就业处

电话: 028-84879035、84879040

学院网址:http://www.cnsn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