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金融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69
收藏
一、学校全称 | 上海金融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 995 号 | |
三、层次 | ■本科□高职□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有明确语种要求的专业除外),考生进校后,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 |
十、录取规则 |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原则上不超过2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中西部省份按教育部和当地商定的加分政策执行)。所享受的加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依此成绩作为分配专业依据。 3、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即在同分数条件下参照志愿顺序,同志愿条件下分数优先)。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依次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分差,即第二志愿专业要取决于第一志愿是否已录取额满,依此类推。 4、考生已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如遇高考总分相同,文科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5、对采取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的比例范围内调档,学校根据实际调档比例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对采用非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 6、本科专业中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英语(商务英语、金融英语方向)、经济学(国际经济方向)专业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B级以上(含B)。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7、中丹合作的财政金融类专科专业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C级以上(含C)。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 | |
十一、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中丹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金融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金融学院本科或大专毕业证书。中丹合作各专业毕业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金融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丹麦哥本哈根NIELS BROCK商学院高等教育文凭。 | |
十三、联系电话 | 招办咨询:021—50218552 021—50213407(传真) | |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 监察:021—50218636 50218899转8016 | |
十五、网址 | www.shfc.edu.cn | |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外的助学项目:如中华慈善基金助学项目、晨兴慈善基金助学项目、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手拉手助学项目、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项目、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育助学金助学项目、巧帛勤助育人奖学金助学项目以及企业赞助助学项目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七、其他须知 | 1、今年我校四个学院继续采用按学院学科大类招生。本科学院为: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类)、会计学院(工商管理类A)和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B);专科学院为:中丹学院(财政金融类)。 2、国际金融学院的金融学类:招生专业分流后含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金融理财方向)、金融学(合规与反洗钱方向)、金融学(CFA)和信用管理专业;会计学院的工商管理类A:招生专业分流后含会计学、会计学(ACCA)、财务管理和审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工商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类B:招生专业分流后含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艺术金融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和物流管理(物流金融管理方向)专业;中丹学院的财政金融类(中丹合作):招生专业分流后含国际金融和市场营销专业。 3、我校大类招生本科学院采取的是通识教育加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大类招生的各本科学院在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专科学院采取的是基础教育加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中丹学院学生在一年半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原则请详见招办网站所公布的“学院学科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在填报工商管理大类专业时要仔细看清专业备注和所属不同学院的专业代号,以免混淆。 4、今年我校新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 5、我校本科及中丹学院专科新生全部实行学分制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