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关于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阳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93
学院地址:阳泉市漾泉大街9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会议精神。我院2019年编制计划原则和办法为:
(一)充分考虑各专业就业情况以及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学院长远发展等诸多因素。
(二)结合我院去年各专业招生比例,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和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比例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四)各专业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院按其要求执行。
(五)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曹学仁(院长)
四、专业设置
阳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专业有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药学、会计、电子商务。
五、体检要求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六、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阳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签发人:曹学仁(院长)
七、录取结果查询
由省招生考试中心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八、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依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精神,学院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学费均为4000元/学年,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
九、资助政策及评审程序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2000—4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学院资助:对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进行不同程度的特殊困难补助。
学院设立一定数量的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报酬350—450元。
奖助学金具体评审程序分三级进行:
1.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
2.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评审。
3.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十、咨询和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山西省阳泉市漾泉大街9号
邮编:045000
招生咨询电话:0353-2880028 2880029 2880030
本章程由阳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