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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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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其他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71-56189111,0371-56189222,0371-56189333

官方网址:http://www.hagmc.edu.cn/ http://zs.hagmc.edu.cn/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19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 2019-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561 收藏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19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及录取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37)。

第三条 学校性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国土资源类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是我国中部和中西部唯一以地矿命名的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国土资源类、地质矿产类以及社会需要的各类高等技能型人才。

第四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占地377亩,建筑面积9.8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2146万元,校内实验实训场所42个,纸质适用图书14.45万册,有完善的图书文献管理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第五条 师资队伍: 学院有专任教师13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4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61人,双师型教师61,具有一个示范专业,三个特色专业,三个名师工作室。完全具备学院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需求。

第六条 院部设置: 学校设有地质工程与资源勘查系、地质矿产勘查系、测绘工程系、电子及信息系、经济管理系、德育与艺术系、汽车工程系、珠宝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图文信息中心、培训与继续教育中心、实训中心。

第七条 就业安置: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领导小组:

(一)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

任:赵留喜

副主任:田 龙晔君 胡艳霞

员:曹卫兵 侯继慧 黄文伟 王虎林 杨国华 潘宏雨 卢西魁 娄慧轩 张言雄 徐其成 张正华 李俊峰 李华伟 卢林豪

切实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我省有关单招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要求,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单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公平公正。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委员会下设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协调各职能组,处理单独招生工作日常事宜。

(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田

员:曹卫兵 罗丹姝 余海洋 陈文龙

工作职责:依据《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进行预录取,报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预录取新生进行网上公示。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网上系统申报、录取数据下载并上报省招办审批。录取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教育厅、省招办。设计、印制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长:龙晔君

员:候继慧 王虎林 黄文伟 杨国华 潘宏雨

卢西魁 娄慧轩 张言雄 徐其成 张正华

工作职责: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由教务处负责,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工作,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确保考务工作组织严密、安全可靠、优质高效。认真组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高中毕业生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生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科学设计测试方案和测试方式。

(四)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

长:胡艳霞

员:李俊峰 李华伟 杨国华 卢林豪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试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录取、公示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报名,考试,录取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高职单招。

第十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考生于20193199时至22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可以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31900时起至3517:00时,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院。经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

第十二条 考试方案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知识;“职业技能”评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普通高中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设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分值合计300分。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1.2+数学×1.2+英语×0.6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成绩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中职类考生及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60分。分值合计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高中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分数300分。

2.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各

类竞赛成绩的中职考生,根据考生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进行评定;对没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通过测试考察考生对该专业理解程度,判断考生掌握该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学习本专业素养。

(三)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评定

1.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分数换算。初级工240分;中级工270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300分。

2.专业技能竞赛获奖成绩分数换算。市赛240分,省赛270分,国赛300分。

3.若考生同时具有多个计分项目,取其最高换算分数。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331

考试地点:河南地矿职业学院(郑开大道与永继路向北1公里路东)

具体科目考试安排如下:

考核内容

考生范围

09:30-11:30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知识

中职类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的普通高中考生

14:00-16:00

职业技能测试(机考)

无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技能竞赛成绩

的计算机类专业中职考生

14:00-17:00

职业技能测试

无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技能竞赛成绩

的非计算机类专业中职考生

14:00-16: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但到校后不得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照顾政策加分

学校根据专业大类按普高类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专业大类按中职类计划1:1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五条 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学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助)学金、校单项奖学金、校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七条 学校地址: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郑开大道与永继路向北1公里路东)

第十八条 咨询电话:

0371-56189111 56189222 56189333 13633825861

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www.ha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