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院校对比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4-8329105

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 http://www.gztcme.cn/zszt/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38 收藏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3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学院简介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获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传承红色“三线精神”,立德树人,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操作技能培养放在首位,致力培养“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人才质量优”的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桥城”美誉的都匀市内,总占地44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可容纳学生8000人。学院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实训设施总价值1.4亿元以上。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74人,研究生以上学历86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78人,国家级技能大师3人,省级技能大师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参加2023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表)不低于4.8(女生允许戴隐形眼镜)。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参加2023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条  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一条  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参加普通高考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第十五条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录取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人,6人间1000元/年·人。

(三)预收书费:500元/年·人。

学院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扶贫资助。

第十八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助学金情况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年评一次,资助人数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受助学生每年2000—4500元,可分为2—3档。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4-8329105 

联系人:尹老师  胡老师

学校邮编:558000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