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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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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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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https://spa.jsedu.sh.cn/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时间: 2023-04-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182 收藏


2023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三校生共计招生5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机电一体化技术

高职

三年

1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高职

三年

5

应用化工技术

高职

三年

10

分析检验技术

高职

三年

6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高职

三年

6

现代物流管理

高职

三年

5

消防救援技术

高职

三年

4

工业互联网应用

高职

三年

4

消防救援技术专业女生不宜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在本校进行面试、体测,具体见学校官网招生专栏信息。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月13日(星期六) 9:00—11:30  语文

           14:00—15:40 数学

  5月14日(星期日) 9:00—10:40  外语

二、消防救援技术专业面试体测时间(地点:金山区学府路52号南校区)   

  4月16日(星期日)  9:00

三、职业技能测试(地点: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

  5月7日(星期日)  9:00—10:00 信息技术基础

            10:3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说明: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大纲可从学校官网招生就业栏下载。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五门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科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3、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按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科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4、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考生予以保送入学

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规定的保送资格,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将对申请保送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保送资格审核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学校官网招生专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学生每学年800元。(沪教委财[1998]21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158333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spa.jsedu.sh.cn/

招生就业办官网:https://spa.jsedu.sh.cn/

咨询电话:021-31583338、31153529、31153569、31153570

十七、其他须知

一、考生须按市教委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完志愿后,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否则将不具备三校生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于4月26日-5月6日到本校官网下载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详见学校官网招生就业栏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本章程由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