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1-090-792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
客服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江西
院校对比

同济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1-65982643,021-65981513

官方网址:http://www.tongji.edu.cn https://bkzs.tongji.edu.cn/index.php?classid=3375

同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 2018-03-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95 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的要求,同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适合同济大学培养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专业兴趣明显,学科特长突出,具有一定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7.“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香港周凯旋基金会共同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8.具有良好的德语基础(需提供DSD1及以上水平或歌德证书B1及以上水平的证明)。

  9.具有与相关专业(类)培养目标相符的综合素质记录材料;具有相关专业(类)的研究性学习经历,且有全程活动记录与评价;参加过高水平学科项目竞赛并获得奖项;在所申请的专业(类)领域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有突出表现者等。

  说明:⑴申请考生均需提供与申请条件相符合的证明材料。⑵申请条件第1-7条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准。⑶申请条件第9条需得到考生所申请专业(类)的学科专业学术委员会认可。

  二、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招生专业(类)的招生计划及对应申请条件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上海、浙江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科类要求

  招生计划

  对应申请条件

  合计

  223

  建筑学

  物理

  理

  8

  1、2、6、7、9

  土木工程

  物理

  理

  18

  1、2、7、9

  测绘工程

  物理

  理

  7

  1、2、5、6、7、9

  工科试验班(交通类)

  物理

  理

  13

  1、2、7、9

  工科试验班(环境类)

  物理

  理

  10

  1、2、3、9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

  理

  14

  1、2、3、6、7、9

  工科试验班(机械类)

  物理

  理

  8

  1、2、6、7、9

  工科试验班(能源类)

  物理

  理

  8

  1、2、6、7、9

  车辆工程(五)

  物理

  理

  14

  1、2、3、7、8、9

  工科试验班(电子类)

  物理

  理

  10

  1、2、5、6、7、9

  工科试验班(电气类)

  物理

  理

  10

  1、2、6、9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理

  15

  1、2、7、9

  生物科学类

  物理或化学

  理

  12

  3、4、7、9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物理或化学

  理

  12

  3、4、7、9

  理科试验班(海洋类)

  物理

  理

  12

  1、2、3、5、6、7、9

  飞行器制造工程

  物理

  理

  12

  1、2、3、5、6、7、9

  理科试验班(数学类)

  物理

  理

  8

  1、2、3、4、5、6、7、9

  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物理

  理

  10

  1、2、7、9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物理或化学

  理

  10

  3、7、9

  人文科学试验班

  不限

  文/理

  12

  9

  注:各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或方向见附表。上海、浙江报名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三、报名办法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类)所对应的申请条件,选择一个招生专业(类)报名申请。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14:00至4月3日10:00,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提交完整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考生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后系统中考生的状态应为“待审核”。

  个人陈述限1500字内,内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取得的成果,对申请专业(类)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核评价。

  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充分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核选拔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于2018年6月10日参加我校专业综合面试和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在考核选拔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自主招生专业(类)对应学科特长测试内容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学科特长测试

  人文科学试验班

  人文素养测试

  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工科试验班(交通类)、工科试验班(环境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机械类)、工科试验班(能源类)、车辆工程(五)、工科试验班(电子类)、工科试验班(电气类)、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理科试验班(海洋类)、飞行器制造工程、理科试验班(数学类)、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物理实验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临床医学(贯通培养)、生物科学类

  化学实验

  3.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宁缺毋滥。

  我校根据考生所申请的专业(类)按综合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60%、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占4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优惠政策。

  入围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分A、B、C三档,各档优惠政策及对应省份要求详见下表:

优惠政策

对应省份

  所占

  比例

上海市

浙江省

江苏省

其他省份

理科

文科

A档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5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约30%

B档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约30%

C档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约40%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高考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设自主招生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5.高考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入选资格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和学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等决定录取与否。

  五、监督机制

  1.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将接受我校招生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2.我校考核选拔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选拔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我校对参加考核选拔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同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考生如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考核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选拔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5.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为准,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附表: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或方向

招生专业(类)

  含专业或方向

  建筑学

  建筑学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测绘工程

  测绘工程

  工科试验班(交通类)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

  工科试验班(环境类)

  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科试验班(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

  工科试验班(能源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五)

  车辆工程(五)

  工科试验班(电子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工科试验班(电气类)

  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

  机械电子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汽车服务工程

  生物科学类

  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理科试验班(海洋类)

  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飞行器制造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理科试验班(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人文科学试验班

  哲学、文化产业管理、汉语言文学

  备注:以当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分数相近院校推荐